一、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职责(崇左市范围内,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与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职责,崇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的职责);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结婚的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军人、声明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须提供)。
二、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受理、颁发结婚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和材料,并告知理由。
三、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3张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2寸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四、崇左市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机构 |
地址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
联系电话 |
江州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50号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号厅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7834678 |
扶绥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扶绥县那密路2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7526010 |
天等县政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婚姻登记分中心 |
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南路144号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3530208 |
宁明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妇幼保健院新明院区一楼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8625338 |
龙州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龙州县龙州镇兴仁街127号龙州县政务服务中心2栋2号厅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8825128 |
大新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32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3622116 |
凭祥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
凭祥市北大路246号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8530866 |
注:法定节假日如有安排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八桂有约”,关注后可查看广西区内各婚姻登记处情况,了解各婚姻登记处办理权限,按提示选择婚姻登记处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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