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4〕85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确定一批具备专业能力、服务水平高、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崇左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根据存管协议,履行存管义务,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预警和风险提示,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提高资金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遴选资质要求
(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机构核准的《金融许可证》。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涉稳事件。
(四)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能够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并服务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业务。
(五)具有或正在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六)每家银行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以在崇左辖区最高级别机构作为参与方。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包含银行基本情况、资金监管服务方案等内容)。
(二)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金监管业务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监管协议、案例介绍等)。
(四)资金监管体系说明及与相关部门监管系统对接方案。
(五)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专业资质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对申报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遴选资质要求的银行进入下一环节。
(二)综合评分:按照《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遴选综合评分明细表》(见附件)对初审合格的银行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达80分以上的银行进入下一环节。
(三)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拟入选的监管银行名单,并在崇左市民政局官网、公众号等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采用预收费的养老机构自主选择公示名单内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并与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存管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
五、其他事项
申报银行应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遴选工作。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同时,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5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金鸡路16号崇左市民政局3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zsmzjflk913@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开,071-7831913。
附件: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遴选综合评分明细表
崇左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崇左监管分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